内容提要:商品房竣工后依法进行验收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运营过程的最后一个关键程序,也是全面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关键环节。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
济南某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问:2004年12月份,我们单位12位员工集体购房,购买了济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某小区商品房的一个单元,当时系期房,现在该房已经竣工,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也快到了,我们想提前入住,但该开发公司称正等待验收,只有验收后,方可交付我们使用,请问对于商品房建成竣工后,在验收阶段有哪些法律规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验收完毕? 山东邦源律师事务所郭庆东律师答复:商品房竣工后依法进行验收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运营过程的最后一个关键程序,也是全面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关键环节。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竣工后的验收工作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验收的强制性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验收的程序和验收项目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 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 6、其他。 验收的责任主体和验收机构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责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验收机构为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并由该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对于验收需要的时间,根据上述规定,在主管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一般在一个月内即可以完成验收工作。
|